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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稽核之组织


本公司稽核室隶属于董事会,配置专任之内部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员共计2人,并设置职务代理人制度。

 

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须经董事会同意,并由内部稽核主管列席董事会报告稽核业务,其业务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

 

司。

 

 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依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规定由稽核主管签报董事长。

 

 

内部稽核之运作

 

内部稽核主管于年度终了前依据风险评的结果订定次年度稽核计划,并经董事会通过后执行,查核范围及申报系依"公

 

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之规范办理,以合理保证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

 

稽核室定期复核各单位所执行之自行评估报告,并同稽核室所发现之内部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以作为董事

 

会及总经理评估公司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

 

 

内部稽核程序示意图及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