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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之組織


本公司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配置專任之內部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共計2人,並設置職務代理人制度。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董事會同意,並由內部稽核主管列席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其業務範圍包括本公司及子公

 

司。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

 

 

內部稽核之運作


內部稽核主管於年度終了前依據風險評的結果訂定次年度稽核計劃,並經董事會通過後執行,查核範圍及申報係依"公

 

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範辦理,以合理保證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

 

稽核室定期覆核各單位所執行之自行評估報告,併同稽核室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

 

會及總經理評估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內部稽核程序示意圖及解說